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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歌三阶段数字环境压力很大

发布时间:2012/01/09字体:
摘要:谷歌三阶段数字环境压力很大,谷歌在过去几年的版权问题一直不断,谷歌公司在搜素引擎方面是佼佼者,网民们也都谷歌的粉丝,谷歌的发展到现在都是个大搜素引擎的竞争对象。合肥网络公司认为这一路走来,谷歌多次出现涉及到法律的问题
谷歌公司在搜素引擎方面是佼佼者,网民们也都谷歌的粉丝,谷歌的发展到现在都是个大搜素引擎的竞争对象。合肥网络公司认为这一路走来,谷歌多次出现涉及到法律的问题,其实这也给其他搜素引擎有一定的提醒和警告作用。当然也引起不少争议。

自2004年谷歌推出的图书项目,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孤儿作品问题、合理使用问题、反垄断问题等等,都引起了不少争议。正因为如此,谷歌图书和解协议(GBS)及其修正案(ASA)才得以出台,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免要进行漫长的诉讼和审批,据了解,直到2011年才告一段落。

因为问题的专业性太强,一般人是很难明白其中的细节问题的。这也就说明了这些问题还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很有价值的启示的。如果把谷歌的图书项目分为近景、中景和远景的话,不同的阶段的问题和重点也是不一样的。

谷歌近景的问题就是数字环境下的版权问题非常纠结。关于版权制度变革的探讨可以说贯穿了整个2011年。按照常理来说,技术总是率先转变,解决方案会随后出炉。版权问题依旧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,小的调整或修改是有必要的,但是激进的改革会弱化版权,这是不利于创新和增长的。

这只是一个来自英国议员的声音,这里不代表没有其他声音。如何为版权拥有者提供实质性的利益保护?会不会加剧著作权裁决的复杂性?这些都是连带关系的问题。所以版权法在数字环境下不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,最主要的原因是版权法的初衷。

在数字环境下,“使用”(比如阅读、搜索等)和“拷贝”常常是难以分开(如果我们在电脑上或网络上的操作)的。但是传统的出版刊物使用和拷贝是分开的,一位瑞典大学研究者认为,在数字时代版权法所面临的困难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律文本中的概念,它们已经不适用于数字环境了。

谷歌不仅仅是一个图书馆,还可以是一家书店。但是谷歌的以“组织世界上的一切信息”为初始使命,将图书纳入其中,最后还是遭遇到了版权的尴尬。粉丝们不能把使命全部押在谷歌身上,毕竟谷歌是一家盈利的公司,如果害怕断粮就要找到合适的替补。
本文标题:谷歌三阶段数字环境压力很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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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签:谷歌数字环境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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